饮料容器的造型设计需要遵循一定的设计原则,它不像色彩、图案、文字的设计那样自由,更多考虑的是制作工艺、生产成本、运输、盛装容量等实际因素。饮料容器的造型设计以玻璃、陶瓷、硬塑、金属等材料为主,这些材料具有良好的保护功能,能防止内装饮料液氧化、变质,更能有效地密封,防止外泄。饮料容器造型设计除了要遵循防护这一功能以外,还要体现美感,因为容器除了保护商品外,还具有传达商品信息的功能,它的造型的艺术形式、文化性能能直接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和购买,它本身就是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,直接与商品的使用方式有关。现代包装容器的功能不仅仅是容纳、保护和运输商品,它和包装装潢设计一样,亦成为促进商品销售、提升商品形象、成就商品品牌的重要手段。因此,在进行包装容器设计时要考虑商品的成分、容量、规格、推广、销售服务。国内外饮料品在包装容器设计的创新上主要遵循以下几种原则:
1.容器造型上的新颖别致
包装容器造型作为包装设计构成中的重要视觉形态,在商品包装与商品之间起着承上启下、递进情感的作用,发挥着外包装难以体现的持久魅力。成功的容器造型设计也是刺激消费者购买欲望的原因之一。在容器造型上,常见的创新方法有:
(1)打破常规比例法,即打破常规饮料容器的比例,创造小巧精致的造型(图862)。
(2)系列法,这种方法通常是在容器容量大小,瓶身、瓶盖、颜色上加以区别,非常适合表现某种饮料的系列产品(图8-63)。
(3)变形拟态法,即对人、物等形态进行概括模拟,并加以夸张手法,利用这种方法设计的容器通常活泼可爱,适合表现儿童类饮料产品(图864)。
2.容器使用上的方便性
在当今快节奏的生活里,如果某饮料的容器设计能使消费者在携带和饮用上更快捷、更便利,那么这也将成为该饮料很吸引人的一个卖点。在对容器使用的方便性进行设计时,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:
(1)便于握持、携带,如对于中小容量的即开即饮型饮料的瓶体直径不能太大,对于超大容量的家庭装饮料必须设置提手。总之,必须从人机工程学的角度出发,根据目标消费群体的生理机能做出合理化设计,以便于握持和携带(图865)。
(2)便于开启、饮用(图866)。
(3)便于二次保存。通常情况下,人们并不能把一瓶饮料一次性喝完,如果需要留着下次饮用就必须进行二次保存。因此,密封口的重复开启与关闭、方便储藏等功能就成为主要设计要点。
(4)容器种类上的多样性。举个很典型的例子,有些人买可口可乐时喜欢选择瓶装的,而有些人则喜欢选择罐装(听装)的,也许有人认为他们之所以做出不同的选择是出于包装容量考虑的,其实不完全是,有时候只是个人的喜好和习惯。因此,对于同一种饮料品,设计师可以对其包装容器进行多样化的设计,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喜好和需求(图8-67)。
3.包装材料与技术上的创新
近年来,采用新材料、新技术对产品进行包装已是企业推出新产品、提高产品档次、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、控制生产成本的一个重要手段。消费者崇尚乐趣和体验,商品包装中新材料、新技术的应用都可能成为他们购买商品的直接原因。因此,对饮料品包装的材料和技术进行创新是相当必要的,通常有以下几种手法:
(1)原有材料应用领域的创新
包装材料创新并不一定就是开发新材料,它还包括把现有材料应用到新产品包装中,扩大现有材料的应用领域。例如,易拉罐包装目前主要应用于碳酸饮料和汽茶的包装,人们可以考虑把它广泛应用到其他饮料,如果汁、功能陛饮料、茶饮料等包装中去,或许这一包装介质的创新能带来一些新的卖点(图868)。
(2)新材料的开发利用
我们不能说哪种包装材料最好,只能说对于某种产品,哪种包装材料最适合。例如,随着消费者对优质产品和便利包装的要求愈来愈高,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率先采用PET塑料瓶来包装产品,因为PET瓶具有高阻隔性、抗冲击、易成型、透明、质轻、无毒、成本低、重复利用率高等优点,这种包装一上市,很快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(图869)。
(3)健康、环保材料的应用
近年来,保护生态环境的呼声已越来越高。如果能利用环保材料来包装饮料,将大大提高原有产品的附加值。例如美国拜尔塔矿泉水公司采用一种新型饮料瓶来包装矿泉水,该瓶子采用以玉米为基础而提炼开发出来的聚乳酸树酯为材料,用这种材料制成的瓶子能够在75~80天内完全分解,在竞争激烈的瓶装水市场,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卖点。又如,美国的“360纸水瓶”,是由100%可再生、完全可回收的材料制成,同时又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(图8-70)。
(4)新技术的应用
新技术的应用往往会带来一场包装与消费的革命。2003年,北京汇源集团在全国率先推出基于无菌冷灌技术的果汁产品,采用无菌冷灌技术生产出来的果汁不添加任何防腐剂,最大程度保持了水果的天然美味、美色,产品维生素损失很少,营养更丰富,具有更好的保鲜度、更长的保质期。这一技术的应用为饮料产品带来新的市场卖点,使汇源集团的产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抢占先机,在国内饮料消费市场掀起了一场“新鲜”革命。(图8-71)。